说文解字:憲 61B2
異體: 憲 | ||
部首:心 | 注音:ㄒㄧㄢˋ | |
拼音:xiàn | 卷別:十下 |
字形演变
伯盉(金)
西周早期
史墻盤(金)
西周中期
善夫山鼎(金)
西周晚期
秦公鎛(金)
春秋早期
新乙4.145(楚)
說文‧心部
睡虎地簡20.193(隸)
秦
老子乙前112上(隸)
西漢
居延簡甲425(隸)
西漢
居延簡甲49(隸)
西漢
流沙簡.屯戍9.15(隸)
東漢
袁博殘碑(隸)
東漢
魏封孔羨碑(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許建切 頁碼:第 350 頁,第 17 字 續 丁 孫憲 異體: 憲
附注 【按】金文憲或不從心。附注 《說文新證》:「金文从目、害省聲。秦公鎛从心、𡩜聲,《說文》誤釋為从心、从目、害省聲。」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
白话版
宪,敏感。字形采用“心、目”作边旁,用省略了“口”的“害”作声旁。
解说版
金文字形或從目、害省聲,或從心、害省聲;簡帛文字、篆文字形從心從目,害省聲。從心從目,以心目並用表示敏捷;害省聲,表示音讀。楷定作憲,隸變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規範字作「宪」。
说文解字注
許建切 頁碼:第 2009 頁,第 2 字 許 第 877 頁,第 13 字
段注 敏者,疾也。《謚法》:博聞多能爲憲。引申之義爲法也。又《中庸》引詩憲憲令德。以憲憲爲顯顯。又《大雅》。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傳曰:憲憲猶欣欣也。皆叚借也。敏也。
段注 心目竝用。敏之意也。从心目。
段注 許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害省聲。
说文系传
希建反 頁碼:第 831 頁,第 6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禮》曰:「發慮憲目,與心應爲敏。」敏也。從心、目,害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