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工 5DE5

 異體: 𢒄𢀚㣉
部首 注音ㄍㄨㄥ
拼音ɡōnɡ 卷別五上

字形演变


甲1161(甲)

後2.20.7(甲)

前2.40.7(甲)

粹1271(甲)

𤔲工丁爵(金)
西周早期

史獸鼎(金)
西周早期

盠方彝(金)
西周中期

免卣(金)
西周中期

妾子𧊒壺(金)
戰國晚期

郭.成.23(楚)

說文古文

說文‧工部

睡虎地簡25.46(隸)

孫臏19(隸)
西漢

熹.書.堯典(隸)
東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古紅切 頁碼:第 148 頁,第 4 字   

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凡工之屬皆从工。 字原
鉉注  徐鍇曰:「爲巧必遵規矩、法度,然後爲工。否則,目巧也。巫事無形,失在於詭,亦當遵規榘。故曰與巫同意。」𢒄 異體: 𢀚㣉
古文工从彡。
附注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工蓋器物之名也。知者:《工部》巨下云:『規巨也,从工,象手持之。』【按】工為器物,故人能以手持之,若工第為巧飾,安能手持乎?」「以字形考之,工象曲尺之形,蓋工即曲尺也。」

白话版

,巧饰之技。字形像人手持规矩之形。“”字的造字思路与“巫”字相同。所有与相关的字,都采用“”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字,字形采用“、彡”会义。

解说版

甲骨文之,像古代工匠用的「工」形尺,屬象形。從金文到楷書之工,除卻隸書的第二例,大同小異。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有學者以工是床前的橫木(《文字析義》,P.93),可備一說。《說文》古文之表美飾,工示其聲,是巧飾的本字(《文字析義》,P.93),不當為工之古文。

说文解字注

 古紅切 頁碼:第 801 頁,第 1 字   第 356 頁,第 4 字

巧飾也。
段注  飾拭古今字。《又部》曰:㕞,飾也。《巾部》曰:飾,㕞也。《聿部》曰:𦘔,聿飾也。《彡部》曰:彡,毛飾畫文也。皆今之拭字也。此云巧飾也者。依古文作𢒄爲訓。彡者飾畫文。巧飾者,謂如㡪人施廣領大袖以仰涂而領袖不污是也。惟孰於規榘乃能如是。引伸之凡善其事曰工。見《小雅・毛傳》。
象人有規榘。
段注  直中繩。二平中準。是規榘也。
與巫同意。
段注  𢒄有規榘。而彡象其善飾。巫事無形。亦有規榘。而𠓜象其㒳褎。故曰同意。凡言某與某同意者。皆謂字形之意有相似者。古紅切。九部。
凡工之屬皆从工。
古文工。从彡。

说文系传

 君聰反 頁碼:第 358 頁,第 4 字 

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凡工之屬,皆從工。
鍇注  臣鍇曰:「爲巧必遵規榘法度,然後為工,否則目巧也。巫事無形,失在於詭,亦當遵規榘,故曰與巫同意。明巫字暗與工同意,字不從工也。」
古文工從彡。
鍇注  臣鍇曰:「彡音髟。」

影印页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