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室 5BA4

 異體: 
部首 注音ㄕˋ
拼音shì 卷別七下

字形演变


甲491(甲)

戌嗣子鼎(金)
商代晚期

伯睘卣(金)
西周早期

此簋(金)
西周晚期

此簋(金)
西周晚期

此簋(金)
西周晚期

仲殷父簋(金)
西周晚期

仲殷父簋(金)
西周晚期

仲殷父簋(金)
西周晚期

杕氏壺(金)
春秋晚期

曾姬無卹壺(金)
戰國早期

鑄客豆(金)
戰國晚期

楚王酓干心盤(金)
戰國晚期

包2.12(楚)

說文‧宀部

睡虎地簡15.100(隸)

居延簡甲713(隸)
西漢

壽成室鼎(隸)
西漢

孔宙碑(隸)
東漢

熹.詩.氓(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式質切 頁碼:第 239 頁,第 19 字   

實也。从宀从至。至,所止也。
附注  徐鍇繫傳:「室,實也。從宀,至聲。室、屋皆從至,所止也。」【按】「至」從倒矢,從一,像箭著地形,有到達意。室本義為居室,是會意兼形聲字。

白话版

,内。字形采用“宀、至”会义。至,表示一天奔波后的停歇。

解说版

甲骨文作,由「宀」、「至」二字構成。從宀,示其屋室。從至,聲符,注明音讀,兼表義。從至,示來至歇息之處。甲文所從至,上體從矢,矢亦聲。下橫筆示地面。金文二例,前例所從至之上體所從矢,省變,已失原形;後例,所從至,上體從矢,尚存原形,下從土。戰國文字二例,前例承自金文第一例,所從至之所從矢,省變,已失原形;後例承自甲骨文。篆文承自戰國文字第二例,所從至,矢鏑略有變易。隸書二例,前例承自戰國文字第二例,矢鏑變易作橫筆,後例所從至,矢尾缩入,成一橫筆。楷書承自隸書第二例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式質切 頁碼:第 1349 頁,第 5 字   第 591 頁,第 4 字

實也。
段注  以曡韵爲訓。古者前堂後室。《釋名》曰:室,實也。人物實滿其中也。引伸之則凡所居皆曰室。釋宫曰:宫謂之室,室謂之宫是也。
从宀。至聲。
段注  大徐無聲字。非也。古至讀如質。至聲字皆在十二部。下文又言此字之會意。式質切。
室屋皆从至。所止也。
段注  室屋者,人所至而止也。說从至之意。室兼形聲。屋主會意。《尸部》亦言之。

说文系传

 尸質反 頁碼:第 592 頁,第 5 字 

實也。從宀至聲。室屋皆從至,所止也。
鍇注  臣鍇曰:「堂之內,人所安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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