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徵 5FB5
異體: 徴𢾷 | ||
部首:𡈼 | 注音:ㄓㄥ | |
拼音:zhēnɡ | 卷別:八上 |
字形演变
菁1.1(甲)
前7.8.2(甲)
父乙簋(金)
西周早期
𧻷盂(金)
西周中期
大克鼎(金)
西周晚期
徵▁簠(金)
春秋
曾侯乙鐘(金)
戰國早期
曾侯乙鐘(金)
戰國早期
曾侯乙鐘(金)
戰國早期
包2.138反(楚)
說文古文
說文‧𡈼部
睡虎地簡53.20(隸)
秦
相馬經26上(隸)
西漢
居延簡甲2551B(隸)
西漢
武威醫簡45(隸)
東漢
熹.書.堯典(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陟陵切 頁碼:第 269 頁,第 2 字 續 丁 孫徵 異體: 徴
𢾷召也。从微省,𡈼爲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
附注 段玉裁改為:「从壬从微省,壬微為徵。行於微而聞達者即徵也。」古文徵。
解说版
西周金文或作「」,從貝、?聲;或作「」,從彳、從貝、從又、?聲。東周金文則又作「」,改從口、?聲。戰國文字則據金文「」而省「貝」,成為從微省、?聲的字形;篆文與戰國文字稍有出入而構形之意相同,成為徵兆的意思。因徵兆是事物初見之時,隱微未顯,故從微;「?」是像從土從人,以示挺身而立,引申而有萌發出生之意。《說文》又收有古文「」,或許是從金文「」增形而來。隸書、楷書都和篆文構形一致,沒有變化。在六書中,金文字形屬於形聲,戰國文字之後則為形聲兼會意。規範字作「征」。
说文解字注
陟陵切 頁碼:第 1547 頁,第 3 字 許 第 678 頁,第 7 字
段注 召者,𧦝也。《周禮》司市典祀注,鄉飮酒禮注,《鄉射禮》注皆曰:徵,召也。【按】徵者,證也。驗也。有證驗,斯有感召。有感召,而事以成。故《士昏禮》注,《禮運》注又曰:徵,成也。依文各解。義則相通。召也。
段注 會意。微卽𢼸也。陟陵切。六部。从壬。从微省。
段注 嫌上文未顯。故又明之。已上九字各本譌奪不可讀。今補正。壬微爲徵。
段注 聞各本作文。今依《韵會》訂。又說壬微之意。言行於隱微而聞達挺箸於外。是乃感召之意也。行於微而聞達者卽徵也。古文。
说文系传
知水反 頁碼:第 669 頁,第 2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尚書・序》: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召之也。《莊周》曰:「士有九徵而不變,則君子也。」彼徵,徵驗也。召也。從𡈼、微省。𡈼為徵,於微而文逹者卽徵也。古文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