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弦 5F26
異體: 𢎺 | ||
部首:弦 | 注音:ㄒㄧㄢˊ | |
拼音:xián | 卷別:十二下 |
字形演变
說文‧弦部
睡.日甲27(隸)
秦
武威簡.泰射36(隸)
西漢
一號墓木牌10(隸)
西漢
北海相景君銘(隸)
東漢
熹.儀禮.泰射(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胡田切 頁碼:第 429 頁,第 1 字 續 丁 孫𢎺 異體: 弦
鉉注 臣鉉等曰:今別作絃,非是。附注 段玉裁注:「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
白话版
弦,系在弓弩两端的弦。字形采用“弓”作边旁,象弦丝系绑在弓子两端的样子。所有与弓相关的字,都采用“弓”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弦」從弓像弦線之形,左旁曲筆像弓,右旁糸即弦,與《說文‧弦部》:「弓弦也。从弓,象絲軫(ㄓㄣˇ,檕弦之處)之形。」指安於弓上的弓弦,說解正相吻合。清華大學藏戰國楚簡《繫年》鄭商「弦高」的「弦」字,與甲骨文構形相同,而把「糸」的上端,繫連在弓上,猶具弓弦的象形意味。戰國文齊秦文字「弦」字雖把弓、弦分離,「糸」的上端仍連在弓上。自殷商甲骨至戰國文字,六書皆為合體象形。篆文把「糸」與「弓」分離,「糸」訛變為「玄」,而且「玄」、「弦」同音,因此聲化為從弓、玄聲的「弦」,本義表示用絲繩作為弓弦,六書也變為形聲。漢代簡帛文字,雖經隸變,猶保留「弦繫弓上」的基本命意,「糸」的上端仍保留朝弓的曲筆,用來示義。漢隸有的承秦簡變曲筆為「亠」形。《熹平石經》則本篆文從弓、玄聲,隸變作「弦」,則又楷書之依據。
说文解字注
胡田切 頁碼:第 2566 頁,第 4 字 許 第 1114 頁,第 10 字
段注 弓弦以絲爲之。張於弓。因之張於琴瑟者亦曰弦。俗別作絃。非也。弦有急意。故董安于性緩,佩弦以自急。《心部》曰:𢛆,急也。
段注 謂𢆯也。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後人謂琴系弦者曰軫。胡田切。十二部。今字作弦。 ○ 按軫當作紾。从車者,譌也。紾者,轉也。《方言》:軫,戾也。軫乃紾之叚借字。絲紾,言弦戾也。
说文系传
形先反 頁碼:第 1002 頁,第 1 字 述
鍇注 臣鍇曰:「軫,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