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引 5F15

 異體: 
部首 注音ㄧㄣˇ
拼音yǐn 卷別十二下

字形演变


前5.8.5(甲)

乙8809(甲)

引尊(金)
西周早期或中期

秦公簋(金)
春秋中期

九.56.71(楚)

說文‧弓部

睡虎地簡28.8(隸)

孫子188(隸)
西漢

譙敏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余忍切 頁碼:第 428 頁,第 5 字   

開弓也。从弓、丨。
鉉注  臣鉉等曰:象引弓之形。附注  段玉裁注:「此引而上行之丨也,為會意。丨亦象矢形。」附注  《說文新證》:「从弓,以一小撇表示開弓。其後小撇逐漸分離,變成豎筆。」

白话版

,开弓。字形由“弓、丨”构成。

解说版

甲骨文作,從弓,「」示張弓之義。金文二例承自甲骨文。戰國文字二例承自金文,後例變易作長撇。篆文承自戰國文字第二例,變易為豎筆。隸書、楷書承自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有些學者以為甲骨文作,隸定為「寅」,從「?」、從「弓」、從「矢」會意,示張弓發矢,而為「引」之古文。以「寅」借為紀日之名,故孳乳為「矤」,從弓、從矢會意,以別於借義之轉注字。「矤」借為況詞,而孳乳為「引」,從弓從丨(矢之省)(《文字析義》,P.441),可備一說。

说文解字注

 余忍切 頁碼:第 2560 頁,第 6 字   第 1112 頁,第 9 字

開弓也。
段注  開下曰張也。是門可曰張。弓可曰開。相爲轉注也。施弦於弓曰張。鉤弦使滿,以竟矢之長亦曰張。是謂之引。凡延長之偁,開導之偁皆引申於此。《小雅・楚茨》《大雅・召旻・毛傳》皆曰:引,長也。
从弓丨。
段注  此引而上行之丨也。爲會意。丨亦象矢形。余忍切。十二部。

说文系传

 以矧反 頁碼:第 1000 頁,第 5 字 

開弓也。從弓丨聲。
鍇注  臣鍇曰:「丨音袞。」

影印页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