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建 5EFA

 異體: 
部首 注音ㄐㄧㄢˋ
拼音jiàn 卷別二下

字形演变


合36908(甲)

小臣鼎(金)
西周早期

戎生鐘(金)
西周中期偏晚

蔡侯紐鐘(金)
春秋晚期

中山侯鉞(金)
戰國晚期

十八年建信君鈹(金)
戰國晚期

曾1正(楚)

帛乙9.9(楚)

郭.老乙.10(楚)

郭.老乙.2(楚)

說文‧廴部

睡.日乙26(隸)

繹山碑(篆)

老子甲70(隸)
西漢

天文雜占末.上(隸)
西漢

居延簡甲86A(隸)
西漢

新中尚方鍾(隸)
新莽

建武泉笵(隸)
東漢

石門頌(隸)
東漢

晉辟雍碑陰(隸)
西晉

楷書

说文解字

 居萬切 頁碼:第 57 頁,第 20 字   

立朝律也。从聿从廴。
鉉注  臣鉉等曰:聿,律省也。附注  段玉裁注:「今謂凡豎立為建。」附注  《說文新證》:「裘錫圭以為『建』字早期字形象手持物樹立於『𠃊』內之形,其後柱礎形類化為土,與其他部分給合,右旁漸漸訛變成『聿』形,左旁的『𠃊』訛變為『廴』,《郭店》或訛从止。」

白话版

,定立朝庭法律。字形采用“聿、廴”会义。

解说版

甲骨文字形像手持木柱樹立於內之形,其旁的小點,像土粒四散的樣子。可能指庭院或農地區域。金文或作「」,木柱旁又增二手,表示以手扶持使立為正;其下為柱礎。金文也有省作「」者,又或作「」者,木柱與手相會而成「聿」,形與柱礎結合而訛變為「辵」。戰國文字仍從聿,但保留形。篆文則又將訛為廴,成為從聿、從廴的構形。隸書及楷書與篆文同形。在六書中,甲骨文、金文「」、「」及戰國文字字形屬於合體象形,篆文、隸書及楷書字形則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居萬切 頁碼:第 308 頁,第 3 字   第 138 頁,第 7 字

立朝律也。
段注  今謂凡豎立爲建。許云:立朝律也。此必古義。今未攷出。
从聿。
段注  律省也。
从廴。
段注  廷省也。居萬切。十四部。

说文系传

 機獻反 頁碼:第 146 頁,第 4 字 

立朝律也。從聿,從廴。
鍇注  臣鍇曰:「聿,律也,定法也。《周禮》曰:『惟王建國建長世之法,惟曰欲至於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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