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屍 5C4D

 異體: 
部首 注音
拼音shī 卷別八上

字形演变


說文‧尸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式脂切 頁碼:第 277 頁,第 21 字   

終主。从尸从𣦸。
附注  段玉裁注:「死者,終也;尸者,主也,故曰終主。」林義光《文源》:「尸即人字,人死為屍。」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指人死後軀體。從尸死,尸亦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說文》:「死,終主也。」段注:「〈曲禮〉曰:『在牀曰屍。』今經傳字多作尸。」楷書字承篆文,規範字省作「尸」。

说文解字注

 式脂切 頁碼:第 1600 頁,第 3 字   第 701 頁,第 1 字

終主也。
段注  終主者,方死無所主。以是爲主也。《曲禮》曰:在牀曰屍。今經傳字多作尸。同音假借也。亦尙有作屍者。
从尸死。
段注  死者,終也。尸者,主也。故曰終主。式脂切。十五部。

说文系传

 申離反 頁碼:第 689 頁,第 3 字 

終主。從尸死聲。
鍇注  臣鍇曰:「主於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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