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屋 5C4B

 異體: 𡲃𦤿
部首 注音
拼音 卷別八上

字形演变


望2.15(楚)

說文古文

說文籀文

說文‧尸部

睡.日乙191(隸)

漢印徵
西漢

縱橫家書55(隸)
西漢

流沙簡.屯戍8.11(隸)
西漢

史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烏谷切 頁碼:第 277 頁,第 24 字   

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室、屋皆从至。
𡲃
籒文屋从厂。
𦤿
古文屋。
附注  段玉裁注:「凥各本作居,誤,今正。」又「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

白话版

,人们居住的地方。字形采用“尸”作边旁。“尸”表示房的主人。另一种说法认为,“尸”像房的形状。字形也采用“至” 作边旁,“至”表示劳作的人们停下休息的地方。“室”、“”两字都采用“至”作边旁。,这是籀文写法的“”字,字形 采用“厂”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字。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形與《說文》篆文、古文相近,其中有上或從古文握,用為聲符。篆文從尸、至。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說文》:「凥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止也。屋室皆从至。」段注:「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

说文解字注

 鳥谷切 頁碼:第 1600 頁,第 6 字   第 701 頁,第 4 字

凥也。
段注  凥各本作居。誤。今正。凡凥處,於尸得几之字引伸。不當用蹲居字也。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天子車有黃屋。詩箋。屋,小帳也。
从尸。
段注  句。
尸,
段注  逗。
所主也。
段注  凡尸皆得訓主。屋从尸者,人爲屋主也。
一曰尸象屋形。
段注  此从尸之又一說也。上象覆。旁象壁。
从至。
段注  句。
至,
段注  句。
所止也。屋室皆从至。
段注  室下亦曰:至,所止也。烏谷切。三部。
籒文屋。从厂。
段注  厂呼旱切。
古文屋。
段注  按此字葢卽《手部》古文握字。見於《淮南書》。淺人補入此耳。

说文系传

 烏穀反 頁碼:第 689 頁,第 6 字 

居也。從尸,尸,所主。一曰尸象屋形;從至,至,所止;屋、室皆從至。
鍇注  臣鍇曰:「經傳皆訓尸為主也;屋,人居所主也。」
籀文屋從厂。
古文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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