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宜 5B9C

 異體: 宐𡧧𡪀𡨆
部首 注音ㄧˊ
拼音 卷別七下

字形演变


前7.20.3(甲)

前5.37.2(甲)

粹68(甲)

鐵16.3(甲)

後1.24.4(甲)

作冊般甗(金)
商代晚期

貉子卣(金)
西周早期

史宜父鼎(金)
西周晚期

秦子戈(金)
春秋早期

秦公簋(金)
春秋中期

宜無戟(金)
戰國晚期

中山王昔鼎(金)
戰國晚期

宜鑄戈(金)
戰國

宜陽右倉簋(金)
戰國

包2.103(楚)

包2.134(楚)

天卜(楚)

包2.223(楚)

說文古文

說文古文

說文‧宀部

泰山刻石(篆)

睡虎地簡20.186(隸)

老子甲49(隸)
西漢

杜鼎二(隸)
西漢

孔彪碑(隸)
東漢

史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魚羈切 頁碼:第 241 頁,第 12 字    異體: 宜𡧧

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
𡪀
古文宜。
𡨆
亦古文宜。
附注  商承祚《說文中之古文考》:「宜与俎為一字。」「甲骨文、金文皆象肉在俎上之形。」

解说版

甲骨文作,由「且」、二「肉」構成。從「且」,示薦物之俎。從二肉,示俎所薦物。會二字得熟饋可食之肴。甲骨文第一例所從二肉省作;第三例省作一肉。金文二例,第一例承自甲文第二例,從二肉;第二例承自甲文第三例,所從「且」省變,已失原形。戰國文字二例,前者承自金文第一例,所從「且」省變,已失原形;第二例承自金文第二例省變,已失原形。篆文承之金文第二例,所從「且」,省變作,已失原形;古文承自金文第一例,上下相疊變作左右並列。隸書承自篆文,所從「宀」變作「冖」,所從「肉」與下筆結合,變作「且」。楷書承自隸書,所從「冖」變作「宀」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魚何切、魚羈切 頁碼:第 1359 頁,第 3 字   第 595 頁,第 9 字

所安也。
段注  《周南》:宜其室家。傳曰:宜以有室家無踰時者。
从宀之下,一之上。
段注  一猶地也。此言會意。
多省聲。
段注  按《廣韵》曰:《說文》本作宐。今據以正篆體。多省聲。故古音魚何切。十七部。今音魚羈切。漢石經作宜。
古文宜。
亦古文宜。

说文系传

 擬機反 頁碼:第 596 頁,第 4 字 

所安也。從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
鍇注  臣鍇曰:「一,地也。旣得其地上,蔭深屋為宐也。」
古文宐。
亦古文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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