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唱 5531

 異體: 
部首 注音ㄔㄤˋ
拼音chànɡ 卷別二上

字形演变


說文‧口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尺亮切 頁碼:第 41 頁,第 33 字   

導也。从口昌聲。
附注  段玉裁注:「古多以倡為之。」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字形從口、昌聲。從口,以示唱歌;昌聲,表示音讀。唱為倡的分化字,古代稱唱歌獻藝的人為倡,引申為領唱,而分化出「唱」字。隸書、楷書承篆文而來。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说文解字注

 尺亮切 頁碼:第 226 頁,第 2 字   第 100 頁,第 4 字

導也。
段注  《鄭風》曰:唱予和女。
从口。昌聲。
段注  尺亮切。十部。古多以倡字爲之。

说文系传

 赤怏反 頁碼:第 106 頁,第 16 字 

導也。從口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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