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刺 523A

 異體: 
部首 注音ㄘˋ
拼音 卷別四下

字形演变


說文‧刀部

睡虎地簡38.124(隸)

老子乙195上(隸)
西漢

武威簡.士相見16(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池陽令張君殘碑(隸)
孫吳

武梁祠畫象題字(隸)
東漢

趙寬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七賜切 頁碼:第 136 頁,第 21 字   

君殺大夫曰刺。刺,直傷也。从刀从朿,朿亦聲。
附注  顧藹吉《隸辨》:「(朿)碑變從夾。《左傳・成十六年》『刺公子偃』,釋文云:『刺,本又作㓨』。相仍積習,有所自來。」

白话版

,君王杀死大夫叫“”。“”,直接伤害生命。字形采用“刀、朿”会义,“朿”也是声旁。

解说版

「刺」原作「朿」,甲骨文「朿」字作「」、「」,金文作「」、「」、「」,戰國文字作「」、「」、「」等形,都像是樹上像針的木芒或矛頭上的尖銳鋒刃,後加「刀」形表意,轉注為從刀、朿聲的「刺」字。戰國文字、秦漢隸書因「夾」、「朿」形近混用,把「刺」寫成「㓨」。篆文所從的朿,上承甲骨文、金文「朿」字,形體稍有訛變,向下開叉斜筆,形變為向上「屮」形,和戰國璽印文字的構形完全相同。篆文從刀、朿聲。朿,表示音讀,兼表「芒刺」的意思。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七賜切 頁碼:第 728 頁,第 1 字   第 324 頁,第 3 字

君殺大夫曰刺。刺,直傷也。
段注  刺篆疑非舊次。刺,直傷也。當爲《正義》。君殺大夫曰刺。當爲別一義。辭之先後今又倒亂矣。上文剽砭刺也,刲刺也皆直傷之義。然則刺篆當廁剽刲二篆下。《禮經》云刺草,《大雅》之刺訓責,史稱刺六經作《王制》,官稱刺史,鏚黹曰刺繡,用㰏曰刺船,盜取國家密事爲刺探尚書事皆其引伸之義也。一曰君殺大夫曰刺者,《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成十六年。刺公子偃。《公羊傳》曰:刺之者何。殺之也。内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考諸《周禮》司刺。掌三刺之法。壹刺曰訊羣臣。再刺曰訊羣吏。三刺曰訊萬民。注。刺,殺也。訊而有罪則殺之。然則《春秋》於他國書殺其大夫。於魯國則兩書刺。諱魯之專殺而謂之刺。謂其當罪合於《周禮》。《公羊》内諱之說是矣。此云君殺大夫曰刺。《春秋》於他國不云爾也。
从刀朿。朿亦聲。
段注  七賜切。十六部。【按】又七迹切。古不分去入。

说文系传

 七賜反 頁碼:第 333 頁,第 1 字 

君殺大夫曰刺,刺,直傷也。從刀,從朿,朿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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