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刺 523A
異體: | ||
部首:刀 | 注音:ㄘˋ | |
拼音:cì | 卷別:四下 |
字形演变
說文‧刀部
睡虎地簡38.124(隸)
秦
老子乙195上(隸)
西漢
武威簡.士相見16(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池陽令張君殘碑(隸)
孫吳
武梁祠畫象題字(隸)
東漢
趙寬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七賜切 頁碼:第 136 頁,第 21 字 續 丁 孫刺
附注 顧藹吉《隸辨》:「(朿)碑變從夾。《左傳・成十六年》『刺公子偃』,釋文云:『刺,本又作㓨』。相仍積習,有所自來。」
白话版
刺,君王杀死大夫叫“刺”。“刺”,直接伤害生命。字形采用“刀、朿”会义,“朿”也是声旁。
解说版
「刺」原作「朿」,甲骨文「朿」字作「」、「」,金文作「」、「」、「」,戰國文字作「」、「」、「」等形,都像是樹上像針的木芒或矛頭上的尖銳鋒刃,後加「刀」形表意,轉注為從刀、朿聲的「刺」字。戰國文字、秦漢隸書因「夾」、「朿」形近混用,把「刺」寫成「㓨」。篆文所從的朿,上承甲骨文、金文「朿」字,形體稍有訛變,向下開叉斜筆,形變為向上「屮」形,和戰國璽印文字的構形完全相同。篆文從刀、朿聲。朿,表示音讀,兼表「芒刺」的意思。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注
七賜切 頁碼:第 728 頁,第 1 字 許 第 324 頁,第 3 字
段注 刺篆疑非舊次。刺,直傷也。當爲《正義》。君殺大夫曰刺。當爲別一義。辭之先後今又倒亂矣。上文剽砭刺也,刲刺也皆直傷之義。然則刺篆當廁剽刲二篆下。《禮經》云刺草,《大雅》之刺訓責,史稱刺六經作《王制》,官稱刺史,鏚黹曰刺繡,用㰏曰刺船,盜取國家密事爲刺探尚書事皆其引伸之義也。一曰君殺大夫曰刺者,《春秋》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衞。不卒戍。刺之。成十六年。刺公子偃。《公羊傳》曰:刺之者何。殺之也。内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考諸《周禮》司刺。掌三刺之法。壹刺曰訊羣臣。再刺曰訊羣吏。三刺曰訊萬民。注。刺,殺也。訊而有罪則殺之。然則《春秋》於他國書殺其大夫。於魯國則兩書刺。諱魯之專殺而謂之刺。謂其當罪合於《周禮》。《公羊》内諱之說是矣。此云君殺大夫曰刺。《春秋》於他國不云爾也。
段注 七賜切。十六部。【按】又七迹切。古不分去入。
说文系传
七賜反 頁碼:第 333 頁,第 1 字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