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判 5224

 異體: 
部首 注音ㄆㄢˋ
拼音pàn 卷別四下

字形演变


說文‧刀部

尹宙碑(隸)
東漢

魏王基殘碑(隸)
曹魏

楷書

说文解字

 普半切 頁碼:第 135 頁,第 21 字   

分也。从刀半聲。

白话版

,分割牛体。字形采用“刀”作边旁,“半”作声旁。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篆文。《說文‧刀部》:「判,分也。从刀、半聲。」從刀,表示以刀切物;從半,表示音讀,兼表把一個整體分成兩半的意思。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半」的中間豎筆,教育部標準字和規範字都寫成豎撇。

说文解字注

 普半切 頁碼:第 717 頁,第 2 字   第 319 頁,第 4 字

分也。
段注  《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
从刀。半聲。
段注  形聲包會意。普半切。十四部。

说文系传

 鋪喚反 頁碼:第 330 頁,第 3 字 

分也。從刀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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