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公 516C

 異體: 
部首 注音ㄍㄨㄥ
拼音ɡōnɡ 卷別二上

字形演变


甲2546(甲)

沈子它簋蓋(金)
西周早期

毛公鼎(金)
西周晚期

虢文公子乍殳鼎(金)
西周晚期

𩵦公子簋(金)
春秋早期

包2.12(楚)

曾198(楚)

說文‧八部

睡虎地簡25.39(隸)

老子甲13(隸)
西漢

流沙簡.簡牘2.15(隸)
西漢

熹.易.鼎(隸)
東漢

魯峻碑陰(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古紅切 頁碼:第 36 頁,第 6 字   

平分也。从八从厶。厶音司。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
附注  《說文新證》:「金文『公』字,『口』形象侈口深腹圜底之器,『八』形象提把,當為瓮之初文。甲骨文『八』形與器身分離。金文或从『吕』(宮之初文),應該是聲化。」

白话版

,平均分配。字形采用“八、厶”会义。八,犹如各各相背。韩非子说,与私相背,就是

解说版

公字甲骨文、金文、戰國文字都從八、從口,八像提把,口像容器,本來是「甕」字的象形。甲骨文「八」不與「口」相連,金文、戰國文字中分離、結合形態都有。篆文以下改從八從厶。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说文解字注

 古紅切 頁碼:第 195 頁,第 1 字   第 86 頁,第 6 字

平分也。从八厶。
段注  八厶,背私也。今本从八从厶。凡此等从字皆淺人所增。
八猶背也。
段注  鄭注《堯典》分北三苗云:北猶別也。證以韋昭《吳語》注云:北古之背字。然則許鄭之語正互相發明。分別之乃相僢背。其義相因相足。故許不云八,背也。而云猶背。鄭不云北,別也。而云猶別。凡古訓故之言猶者視此。古紅切。九部。
《韓非》曰:背厶爲公。
段注  《五蠹》篇。《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自環爲厶,六書之指事也。八厶爲公,六書之會意也。

说文系传

 君聦反 頁碼:第 95 頁,第 5 字 

平分也。從八,從厶。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為公。」
鍇注  臣鍇曰:「厶,不公也。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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