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佚 4F5A

 異體: 
部首 注音ㄧˋ
拼音 卷別八上

字形演变


說文‧人部

孫臏19(隸)
西漢

永平七年尚方鏡(隸)
東漢

婁壽碑(隸)
東漢

石經論語殘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夷質切 頁碼:第 264 頁,第 7 字   

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
附注  段玉裁注:「許書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為佚民字也。」

白话版

,隐居遁世的人。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失”作声旁。另一种说法认为,“”是被人忽略、遗忘。

说文解字注

 夷質切 頁碼:第 1517 頁,第 4 字   第 666 頁,第 5 字

佚民也。
段注  三字句。《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桺下惠,少連。【按】許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爲佚民字也。《孟子》曰:遺佚而不怨。又以爲勞逸字。如以佚道使民是也。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石經今文《尙書》母逸字作劮。則許所不取。《廣雅》錄之。
从人。失聲。
段注  夷質切。十二部。
一曰佚,忽也。
段注  《心部》曰:忽,忘也。【按】忘之言亡也。

说文系传

 秋七反 頁碼:第 658 頁,第 16 字 

佚民。從人失聲。一曰:佚,忽。【按】忽者,猶倐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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