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佚 4F5A
異體: | ||
部首:人 | 注音:ㄧˋ | |
拼音:yì | 卷別:八上 |
字形演变
說文‧人部
孫臏19(隸)
西漢
永平七年尚方鏡(隸)
東漢
婁壽碑(隸)
東漢
石經論語殘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夷質切 頁碼:第 264 頁,第 7 字 續 丁 孫佚
附注 段玉裁注:「許書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為佚民字也。」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
白话版
佚,隐居遁世的人。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失”作声旁。另一种说法认为,“佚”是被人忽略、遗忘。
说文解字注
夷質切 頁碼:第 1517 頁,第 4 字 許 第 666 頁,第 5 字
段注 三字句。《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桺下惠,少連。【按】許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爲佚民字也。《孟子》曰:遺佚而不怨。又以爲勞逸字。如以佚道使民是也。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石經今文《尙書》母逸字作劮。則許所不取。《廣雅》錄之。佚民也。
段注 夷質切。十二部。从人。失聲。
段注 《心部》曰:忽,忘也。【按】忘之言亡也。一曰佚,忽也。
说文系传
秋七反 頁碼:第 658 頁,第 16 字 述佚民。從人失聲。一曰:佚,忽。【按】忽者,猶倐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