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主 4E3B

 異體: 
部首 注音ㄓㄨˇ
拼音zhǔ 卷別五上

字形演变


後1.1.2(甲)

後1.1.5(甲)

說文‧丶部

睡虎地簡23.17(隸)

孫子119(隸)
西漢

漢印徵
西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之庾切 頁碼:第 159 頁,第 10 字   

鐙中火主也。从󵣀,象形。从丶,丶亦聲。
鉉注  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炷,非是。附注  段玉裁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為丶,而丶廢矣。假主為、,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

白话版

,像灯中的火炷。字形采用“”作基本造型,像灯盏、灯架的形状。字形同时采用“丶”表义,“丶”也作声旁。

解说版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作,上像燃燒的火心,下像燈架。和「」是一字的異體。篆文之,承自戰國文字之形,顯而易見。隸書變體作,火心和燈面用橫畫表現,不免失形。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说文解字注

 之庾切 頁碼:第 856 頁,第 4 字   第 379 頁,第 5 字

鐙中火主也。
段注  《釋器》:瓦豆謂之登。郭曰:卽膏鐙也。膏鐙,《說文・金部》之鐙錠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鐙盞是也。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爲臣主,賔主之主。
󵣀象形。
段注  謂象鐙形。
从丶。
段注  謂火主。
丶亦聲。
段注  之庾切。古音在四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假主爲丶,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正如假左爲𠂇,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

说文系传

 拙庾反 頁碼:第 383 頁,第 2 字 

鐙中火主也。從󵣀,象形;從丶,丶亦聲。
鍇注  臣鍇曰:「卽脂燭也,鐙,瓦豆也。郭璞曰:『卽膏鐙,古初以人執燭,後易之以鐙物為主,。』今人作炷,蘭膏明燭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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