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𠔁 20501
異體: | ||
部首:八 | 注音:ㄅㄧㄝˊ | |
拼音:bié | 卷別:二上 |
字形演变
戩45.11(甲)
說文‧八部
楷書
说文解字
兵列切 頁碼:第 36 頁,第 5 字 續 丁 孫𠔁
附注 《玉篇・八部》:「𠔁,古文別。」分也。从重八。八,別也。亦聲。《孝經說》曰:「故上下有別。」
说文解字注
治小切 頁碼:第 194 頁,第 3 字 許 第 86 頁,第 5 字
段注 此卽今之兆字也。《廣韵》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此可證孫愐以前𠔁卽兆矣。又云:𠧞,灼龜坼也。出《文字指歸》。《文字指歸》者曹憲所作。此可證孫愐以前《卜部》無兆𠧞字矣。顧野王《玉篇》八部有𠔁。兵列切。《卜部》之後出兆部。又云:𠧞同兆。此可證顧氏始不謂𠔁卽兆字矣。虞翻說《尙書》分北三苗云:北,古別字。不知其所本。要與重八之𠔁無涉。豈希馮始牽合而岐誤與。治《說文》者乃於《卜部》增𠧞爲小篆。兆爲古文。於𠔁下增之云:八,別也,亦聲。兵列切。以證其非兆字。而《說文》之面目全非矣。𠔁从重八者,分之甚也。龜兆其一也。凡言朕兆者,如舟之縫。如龜之坼。分也。
段注 此下刪八別也亦聲五字。會意。治小切。二部。楚金云:或本音兆。【按】此相承古說也。从重八。
段注 《孝經說》者,《孝經緯》也。後鄭注經引緯亦曰某經說。鄭志。荅張逸曰:當爲注時,時在文綱中。嫌引《祕書》。故諸所牽圖讖皆謂之說。《孝經說》曰:
段注 此引緯說字形重八之意也。上別下別則二八矣。《集韵》改爲上下有𠔁。非也。故上下有別。
说文系传
鄙輟反 頁碼:第 95 頁,第 4 字 述分也。從重八。八,別也,亦聲。《孝經說》曰:「故上下有別。」臣諧曰:「分之甚明也,或本音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