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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 |
部首:邑(⻏) |
注音:ㄖㄨˇ |
拼音:rǔ |
卷別:六下 |
【字形演变】
說文‧邑部
楷書
【说文解字】
而蜀切 頁碼:第 208 頁,第 6 字 續 丁 孫鄏 | 河南縣直城門官陌地也。从邑辱聲。《春秋傳》曰:「成王定鼎于郟鄏。」 |
附注 段玉裁注:「《地理志》曰:『(河南郡)河南,故郏鄏地。周武王遷九鼎,周公致太平,營以為都,是為王城。』是則漢之河南縣,《左傳》之郏鄏也。」
【说文解字注】
而蜀切 頁碼:第 1147 頁,第 2 字 許 第 505 頁,第 7 字 | 郟鄏, |
段注 逗。二字依《韵會》補。段注 官,趙抄宋本李仁甫本作宮。今《集韵》作宮。《類篇》作官。似官是。官陌卽今云官路也。河南縣者,二志皆云河南郡河南。郡縣同名。故但云河南縣,以別於凡縣不云縣也。若漢魏時碑則云河南河南矣。漢雒陽縣,周之成周也。漢河南縣,周之王城也。今河南河南府府東北二十里有雒陽故城。府城西北有河南故城。河南故城西有郟鄏陌。或謂之郟山。北二里曰邙山。段注 而蜀切。三部。段注 宣三年《左傳》文。【按】《逸周書》云:周公作大邑成周於中土。南繫於雒水。北因於郟山。以爲天下之大湊。《地理志》曰:河南郡河南,故郟鄏地。周武王遷九鼎。周公致太平。營以爲都。是爲王城。是則漢之河南縣,《左傳》之郟鄏也。周時郟鄏爲大名。漢時專𧦝城外官陌爲郟鄏陌。舊名之僅存者。故皇甫謐,杜預皆云:縣西有郟鄏陌也。許君先舉漢陌。後舉周地。使文義相足。別詳邙下。
【说文系传】
儒曲反 頁碼:第 513 頁,第 3 字 述 | 河南縣直城門官陌地也。從邑辱聲。《春秋傳》曰:「成王定鼎於郟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