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字:鬼 9B3C
異體: 𩲚𩲡 | ||
部首:鬼 | 注音:ㄍㄨㄟˇ | |
拼音:ɡuǐ | 卷別:九上 |
【字形演变】
甲3343(甲)
菁5.1(甲)
前4.18.6(甲)
小盂鼎(金)
西周早期
鬼作父丙壺(金)
西周中期
梁伯戈(金)
春秋早期
陳貝方簋蓋(金)
戰國早期
郭.老乙.5(楚)
說文古文
說文‧鬼部
睡虎地簡28.5(隸)
秦
老子甲47(隸)
西漢
汝陰侯墓二十八宿圓盤(隸)
西漢
曹全碑(隸)
東漢
楷書
【说文解字】
居偉切 頁碼:第 303 頁,第 4 字 續 丁 孫鬼
𩲚 異體: 𩲡
蔣注 《爾雅・釋訓》:「鬼之爲言歸也。」《禮記・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爲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爲昭明。」孔穎達疏:「此釋人氣爲神。言人生時,形體與氣合共爲生,死則氣之精魂發揚而升於上爲神靈光明也。」呉澄注:「此言人之體魄,死則爲鬼也。體魄之能活動爲生,不活動爲死,旣死則不留於人間而歸於土,故名之曰鬼。歸於土者,人之骨肉,死則斃壞於地下,朽腐而爲野中之土也。此言人之魂氣,死則爲神也。未死則魂氣在人之身,旣死則其魂氣散布,升舉於上而爲昭明,與天之昭明者混爲一。」《列子・天瑞篇》:「精神離形,各歸其眞,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眞宅。黃帝曰: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附注 【按】甲骨文、金文或從示或從戈或從攴,多用為「鬼方」之「鬼」。
【白话版】
鬼,人到最后归宿就成了鬼。字形采用“人”作边旁,像鬼的头。鬼的阴寒之气会伤害人们,所以字形也用“厶”作边旁。所有与鬼 相关的字,都采用“鬼”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鬼”,字形采用“示”作边旁。
【解说版】
甲骨文二例,由「人」和「田」構成。田是字古文的異形。,音ㄈㄨˊ,義為「大頭」,屬象形。從人構形,因鬼由人所轉化。金文,承自甲文之形,以為田,可證甲文之形、應從而非從田(《文字析義》,P.422)。戰國文字之,從厶之形不明。篆文承自金文之形,應很明確。字經隸書,變體作,稍失其形,楷書沿之而作鬼,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說文》之,取「示」之假借義,以為神祇,則其構形應是從示、鬼聲,屬形聲。
【说文解字注】
居偉切 頁碼:第 1736 頁,第 3 字 許 第 759 頁,第 6 字
段注 以曡韵爲訓。《釋言》曰:鬼之爲言歸也。郭注引《尸子》。古者謂死人爲歸人。《左傳》: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爲厲。《禮運》曰:䰟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段注 自儿而歸於鬼也。
段注 二字今補。厶讀如私。
段注 陰當作侌。此說从厶之意也。神陽鬼陰。陽公陰私。居偉切。十五部。
【说文系传】
矩毀反 頁碼:第 734 頁,第 3 字 述
鍇注 臣鍇按:《爾雅》曰:「鬼之言歸也。」《韓詩外傳》曰:「人死,肉歸於土,血歸于水,骨歸于石也。魂气升於天,其隂氣薄然獨存,無所依也。」凡魂,陽气使人興行,強梁發越;隂氣制人,使人止息,湫底壅閉。旣死,魂气歸于天無陽,故純隂底滯之气,著人為害。賊者,有所傷也。厶音私。
鍇注 臣鍇曰:「《周禮》享大鬼之神者,故從示。」